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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2018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来源:上杭县人民政府文件(杭政〔2018〕60号) 日期:2018-06-08    [字体显示:??小 ]

上杭县2018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县教育局

20186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164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820号)和《中共上杭县委 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均衡配置和划片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杭委〔201517号)精神,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促进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原则。

  3.坚持“划片招生、定点报名、就近入学、分批录取、统筹安排”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2831日以前出生尚未入学)均须登记入学。严禁招收不及龄儿童就读小学一年级。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该适龄儿童的其他监护人,称之为法定监护人),在20189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所属小学提出书面申请,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审批地点: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可延缓或免予入学。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一)城区小学

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开设49个班,每班50人。

1.上杭县实验小学:7个班。招生范围:居住地(以房产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城市建成区下坝路往南延伸至将军路至紫金路至江滨路以西、上杭大道以东、二环路以南至江滨路的临江、临城籍生源。

2.上杭县城东小学:6个班。招生范围:居住地(以房产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城市建成区紫金路往南延伸至江滨路以东、北环路至振兴东路以南至江滨路的临江、临城籍生源。临江镇东南社区(除居住在畚斗窝、杉树窝)生源。

3.上杭县城西小学:5个班。招生范围:居住地(以房产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城市建成区上杭大道以西,北环路至罗星桥以南至江滨路的临江、临城籍生源以及临城镇城西社区的生源(不含西南村生源)。

4.上杭县城南小学:5个班。招生范围:居住地(以房产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城市建成区杭永公路以西被汀江环绕的除临江镇东南社区之外的整个南岗片区的临江、临城籍生源和临城镇黄竹村、龙翔村生源。

5.上杭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7个班。招生范围:居住地(以房产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城市建成区上杭大道以西、北环路以北至汀江的临江、临城籍生源以及二环路以北至汀江、下坝路以西至上杭大道的临江、临城籍生源以及西南村生源。

6.上杭县第二实验小学:7个班。招生范围:居住地(以房产证等有效证件为准)在城市建成区紫金路以东、北环路至振兴东路以北至汀江,下坝路以东、二环路以北至汀江以及将军路以北、下坝路以东、二环路以南、紫金路以西区域的临江、临城籍生源和临城水西村生源。

7.上杭县临城中心小学:5个班。招生范围:临城镇户籍、居住地在璜岗村、六甲村、上登村、新丰村、九洲村、玉女村、新塘村、古石村、白玉村、石砌村、宫桥村的生源和户籍在临城镇其它社区(村)需住宿在学校的生源。

8.上杭县城东小学分校:5个班。招生范围:暂住在紫金路及其延伸线以东片区和南岗片区取得居住证的非临江、临城户籍生源和临城镇黄竹村生源。户籍在临城城东社区的生源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在城东小学分校就读。

9.上杭县实验小学城北分校:2个班。招生范围:暂住在紫金路及其延伸线以西片区取得居住证的非临江、临城户籍生源。户籍在临城城北社区的生源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在实验小学城北分校就读。

(二)农村小学

根据生源等情况,招收本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对流动人口子女,经审查符合就读条件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三)上杭国学经典学校(民办小学)

严格按县教育局办学批复,确定招生计划自主招生。

(四)残疾儿童入学

全县各小学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0810号),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到校随班就读,或动员其到上杭县特殊教育学校(地址:上杭县临城镇西陂村蓝田路303号,联系电话:林副校长13599334297)和龙岩市特殊教育学校(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工业路12号,联系电话:董主任13859508005)入学,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四、城区小学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1.户籍在临江镇、临城镇(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截止至2018630日)的适龄儿童

第一批:户籍在临江镇、临城镇且户主取得合法房产证明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回迁安置协议、祖遗房等证明材料)。

第二批:户籍在临江镇、临城镇但户主未取得合法房产证明的适龄儿童(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产登记证明和经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发票或经供水、供电、有线电视、宽带开户等部门签字盖章的实际居住有效证明)。

第三批:挂靠(适龄儿童与户主的关系是除子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以外的属挂靠户籍)临江镇、临城镇户籍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截止至20171231日,须提供户主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或者是经不动产登记中心签字盖章的户主无房证明和经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发票或经供水、供电、有线电视、宽带开户等部门签字盖章的实际居住有效证明)。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严格按房产所在区域实行划片招生,学校按第一、第二、第三批次顺序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遇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派满为止(派位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其它学校就读。

第四批:户籍在临江镇、临城镇但户主无法提供有效居住证明的适龄儿童根据户籍所在地就近安排在除实验小学、城东小学、第二实验小学、进修学校附属小学以外其它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2.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凭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的认定函,暂住在紫金路及其延伸线以东片区到城东小学分校(原临城城东小学)报名;暂住在紫金路及其延伸线以西至上杭大道片区的到实验小学分校(原临城城北小学)报名;暂住在上杭大道以西,西环路以东,北环路以南至汀江片区的到城西小学报名;暂住在上杭大道以西,北环路以北以及西环路以西片区的到临城中心小学报名;暂住在南岗片区的到城南小学报名。如以上学校学位不足,则通过电脑派位先确定在该校就读的学生名单,其余学生则根据其实际居住地由县教育局按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在上述五所学校中有剩余学位的一所学校就读。

(二)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临江镇、临城镇籍(含挂靠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1)《居民户口簿》。

2房产证明材料:①居住自有房的,须提供父()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小产权房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产登记证明和水电、有线电视、宽带网络开户及2018年以来的缴费证明(须经供水、供电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确认,下同);②住宅被征收人员子女,选择回迁安置但尚未回迁的,必须出具住宅征收安置协议和暂住证明材料;③居住祖遗房的,户主必须是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父母,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产登记证明和水电、有线电视、宽带网络开户及2018年以来的缴费证明;④居住父亲或母亲工作单位住房的,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产登记证明,父亲或母亲单位证明(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及父母水电缴交等有效证明;⑤居住廉租房、公租房的,须提供父母租房合同(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确认)及水电缴交等有效证明;⑥租住私人住宅的,必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产登记证明及其它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

2.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①居民户口簿;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从业证明(凭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盖章的《劳动合同书》);经商人员须提供:营业执照(证照办理时间截止至20171231日);③父母的居住证(上杭县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必提供居住证);④房主的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或水电缴交等证明材料及租住房屋协议书。并于2018716-20日持上述材料到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登记。

3.下列适龄儿童的入学,按县委、县政府有关就读政策执行。适龄儿童父(母)须在2018719-20日到县教育局初教股领取申请表,经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持相关材料到县教育局初教股进行登记、审核。

1)“烈士子女”“市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模范(先进分子)子女”“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子女”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军人子女”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军人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家属《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县武装部有关证明。

3)“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外来投资者子女”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②企业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③《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④投资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年产值达3亿元以上(以上一年度统计报表数据为准)本地工业企业引进的高素质技术人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者及注册会计师职称者)、高层经营管理人员(企业副总以上人员)子女”、当年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或年上缴税收1亿元以上企业部门负责人及其二级法人企业负责人子女、被县委、县政府表扬为上一年度“优秀建筑施工企业的企业副总以上高管人员子女”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年产值达3亿元、当年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或年上缴税收1亿元以上企业的须提供企业任职文件或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属工业园区范围的企业须经工业园区管委会签署意见认定,以及企业和工业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确认,其余的须经县经信科技局签署意见认定,以及企业和县经信科技局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确认)和所属企业20181-7月份工资发放册原件及复印件;

②优秀建筑施工企业的,须提供优秀企业的表扬文件或荣誉证书以及企业高管任职文件或任命书和所属企业20181-7月份工资发放册原件及复印件(须经县住建局签署意见认定,以及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确认);

③《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④任职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对象为受聘的高素质技术人才(高级技术职务者及注册会计师职称者)还需提供省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资格确认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登记及招生完成时间

(一)报名时间

1.临江、临城户籍在实验小学、城东小学、城西小学、城南小学、第二实验小学、进修学校附属小学、临城中心小学报名时间:7 23-24

2.非临江、临城户籍在实验小学分校、城东小学分校、城西小学、城南小学、临城中心小学报名时间:725-26日。

3.农村小学及特殊教育学校:829-30日。

(二)招生完成时间

1.城区9所小学招生工作必须在810日前结束。

2.村小学及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必须在831日前结束。

六、其他事项

1.确实无户籍证明的适龄儿童,可以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查看原件后复印留档)或由所在社区(村)委员会出具证明申请入学,学校必须认真审核,并做好相关资料的保存。

2.城区小学新生严格按照划定招生范围进行招生,2-6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转学(包括分校转学到校本部)。符合招生条件的农村2-6年级学生申请转入城区学校,在2018725-26日持相关材料按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划片范围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学校登记申请,由学校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3.2017年12月31后迁入临江镇、临城镇的挂靠户籍适龄儿童,由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招生。要求到城区小学入学就读的,持居民户口簿于2018716-20日到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登记,按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安排就读。

2019年起城区小学招生对象临江、临城户籍、房产取得时间均截止至招生上一年的1231日。提供水电等缴费证明为招生上一年的9月至招生当年的6月共计10个月时间。

4.逾期报名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律回户籍所在学校就读。

5.各校对招生对象相关材料必须严格审核,并协同相关部门认真做好资格审查,逐个建档备查。

6.各校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详细招生方案,及时发布招生公告,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招生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家长及社会十分关注,各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精心组织,切实做到招生政策、招生办法家喻户晓。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耐心解释,并自觉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七、招生纪律

县教育局相关职能股室和各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各校在招生工作中必须实行“阳光招生”,进一步落实招生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风。各相关学校不得以与部门(单位)“共建”等名义违规招生,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严禁招收择校生。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本片区应接收的学生不准采取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未经县教育局批准擅自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建学籍对在招生中违规违纪、工作失职的学校和有关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学校及校长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举报电话:38480873998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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